2018年8月22日,应斯里兰卡工商会及亚太贸易协定工商会首任主席西里瓦(Dr.Rohitha Silva)的特别邀请,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党委书记、常务副会长、亚太贸易协定工商会执行主席王燕国率领的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代表团一行十五人访问斯里兰卡。
考察团在斯期间,先后访问了斯战略发展部、社会福利与工业部、商务部、旅游部、大经济委员会(BOI)、国家出口局。上述政府主管部门均由部、委、局一把手出面座谈和介绍情况。其主要观点是:斯政府大力欢迎中国民企到斯投资建厂和利用斯与南亚各国、东南亚部分国家以及欧盟和美国签署贸易协定的优势,尤其在免税、地价、用工等政策上的优惠吸引中国民企。如战略发展部部长马立克·萨莫罗维克(Malik·Samarawickrama)指出,他的部门可以制定专门支持中国民营企业来斯投资与商贸合作的具体政策交国会讨论,包括在地价和税收方面;社会福利与工业部部长达亚·葛马吉(Daya·Gamage)强调用中国制造业技术改造斯传统落后的制造业;旅游部部长约翰·阿莫拉敦格(John.A.E.Amaratunga)希望斯中两国促进共同在斯国文旅方面的深度合作,使中国赴斯旅游人数从目前的26万人超过35万人;大经济委员会(BOI)主席杜敏达·阿里亚辛格(Duminda·Ariyasinghe)指出,他们可以为中国民企赴斯投资提供一揽子服务,甚至突破中国劳动力在用工上的限制,并向考察团提供了十分具体的在投资、商贸、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优惠条件;国家出口局局长英迪拉·默尔瓦帝(Indira·Malwatte)则希望通过中方加大对斯投资、促进国内生产扩大对华出口;商务部国际司司长索娜莉·维吉拉蒂妮(Sonali·Wijeratne)还特别介绍了亚太贸易协定工商会的建设发展情况,希望对中国民企参与对斯投资合作的支持;斯里兰卡总统迈特里帕拉·西里塞纳(Maithreepala·Sirisena)特别在家中接待了王燕国,并通过王燕国转达对中国民企赴斯进行投资与开展商贸合作以及加强文化交流的欢迎和重视。他说:“斯中两国政府和人民十分友好,希望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为中斯经济合作与人文交流做出新的贡献。”
斯考察期间,斯工商会与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共同举办了《斯中经济合作与人文交流发展论坛》。斯商务部、社会福利部均有秘书长、部长参加并讲话。尤其是斯商务部支持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与斯国工商会合作,促进亚太贸易协定工商会建设做出的积极贡献,并希望对斯中合作发挥更大作用。斯国工商会还全面介绍了斯投资环境,并组织斯中两国企业家面对面交流会谈,探讨一系列项目合作的可能性并达成多个合作意向。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工商会主席、斯工商会会长罗旺先生(Rowan·Edirisinghe)、亚太贸易协定工商会首任主席西里瓦先生(Dr.Rohitha Silva)、斯工商会秘书长阿基德先生(Ajith D Perea)以及我会驻南亚事务高级顾问HuiMin Dias Bandaranayake,褚慧敏(曾用名)女士等一直陪同考察团并参观了多个斯资、中资企业以及自贸区、工业园区。罗旺先生(Rowan·Edirisinghe)和斯工商会推动并促进斯拿出45个具体工业园区,推动零地价和符合单个园区或装备制造业项目超过500万美元,享受十年的免税政策。罗旺先生(Rowan·Edirisinghe)和斯工商会推动的这一“地、税”政策,在斯战略发展部部长以及大经济委员会(BOI)主席那里得到了证实。他们都谈到在中美贸易摩擦的大背景下,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与商贸合作,斯是最好的选择。尤其是由斯出产的工业品出口南亚、欧盟及美国等地所享有的免税政策,无疑对中国企业是一个很好的吸引。在斯期间,考察团还与斯青年企业家商会进行了友好的交流。斯青商会共150个企业家会员,但其GDP超过斯全国的30%。这些青年企业家对中国民企来斯合作表示欢迎并愿意共同打造斯中经济合作体、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他们还将专门组织代表团访问中国。
本次赴斯考察在项目合作上主要取得了两个方面的进展:一是经反复磋商,与斯工商会共同提出并合作签署了《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与斯里兰卡工商联合会 MOU》、《中国斯里兰卡工作委员会MOU》、《亚太贸易协定工商会MOU》。
此次考察团中许多企业都表现了对斯投资环境和业态需求的兴致,并初步达成一些意向,主要有:摩托车销售生产、钢铁、建材、太阳能、中医药、影视、酒店、大健康等。
中国驻斯大使程学源在接待考察团时,还谈到斯转口贸易对中国企业是很好的选择,他还对广州长隆项目能够到斯落地充满期待。
考察团认为,中斯两国的政治互信、经济合作、传统友谊以及一带一路建设在南亚地区举足轻重。政府及工商界对中国民企赴斯投资和开展商贸合作反应积极、热烈,充满期待。斯具有政治稳定优势、地缘经济优势、政策支持优势、产业互补优势、转口贸易优势、企业成本优势等诸多有利条件,且风险可控。尤其是其自贸区、产业园区政策利好,极有利于通过赴斯的投资与商贸合作,形成中国民企在这一地区建设区域辐射与转口型的多业态产业与产品海外基地。争取成为我国民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由全国工商联各直属商会与各级工商联及会员企业参与,发挥企业自主选择,分行业、有组织的国际产能合作示范区。
在工作机制上,可以通过成立“南亚·斯里兰卡国际产能合作项目”工作组,充分利用“亚太贸易协定工商会”、“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工商会”以及我会与斯工商会合作共建的“中斯经济合作与人文交流工作委员会”等多边、双边合作机制,并充分发挥我会南亚事务高级顾问作用,为中国、南亚及斯里兰卡国际产能合作项目提供支持;在政策支持上,可以向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主管部门报备“南亚·斯里兰卡国际产能合作项目”,使该项目列入国家一带一路重点支持项目,并争取国家海外自贸区、产业园区政策扶持。有计划的建成一批以民企为主的重点项目和产业园区;在金融支持方面,可以由民生银行、中民投、中信保和我会德恒、毕马威等会员企业组成金融、法律、保险等支持性服务机构为参与“南亚·斯里兰卡国际产能合作项目”企业提供综合服务;在外事方面,可以在斯驻华使馆、中国驻斯使馆的支持下,提供领事保护、签证便利化服务。